來源:山東省體育局
2017-01-05 09:28:01
北京時間1月5日訊近日,煙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煙台市大中專院校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的意見》,提出2017年年底前,全市符合開放條件的大中專院校體育設施開放率達到100%。
據了解,煙台為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快速增長的體育健身需求,增強全民身體素質,根據《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條例》、《全民健身計劃(2016-2020年)》和煙台市人大常委會《關於煙台市市區群眾文化體育活動場所建設有關規劃的決議》,經過深入調研並結合實際,研究出台了該市大中專院校(含駐煙高校)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工作意見。《意見》提出,要按照“政府主導、協同推進,總結經驗、有序推進,安全第一、確保教學,完善製度、長效運行”的原則,整合社會各方麵力量,完善現有大中專院校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的形式和管理辦法,指導具備條件的大中專院校體育設施對社會實現“有序、規範、安全、長效”開放。
《意見》提出了7項任務,包括明確開放要求、規範收費標準、落實安全措施、創新開放模式、公布開放情況、建立激勵機製和深化校際互動等內容。比如說,要求大中專院校應當根據體育設施的功能、特點向社會開放,室外乒乓球台、足球場、網球場、籃球場、羽毛球場、門球場、排球場、健身路徑、健身廣場和田徑場跑道等設施應免費向社會開放,體育館、大學生活動中心(俱樂部)等室內體育健身鍛煉設施實行適度有償對社會開放。優先向周邊社區開放,對企事業單位組織的各類運動會優惠開放。具備開放條件的大中專院校應當在教學日早晚(晨練)時段、雙休日、國家法定節假日、全民健身日和寒暑假期間向社會開放體育設施。尚不具備向社會開放條件的,應當及時改進完善,使其具備開放條件。
在開放收費上,應遵循非營利原則確定收費標準;在落實安全措施上,應建立健全管理製度和服務規範,包括場館管理規定、管理單位和體育設施使用者的權利與義務、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製度以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培訓和演習,編印開放指南並公示;在創新開放模式上,各大中專院校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采用自行管理、與社區(村)合作管理、委托專業機構管理等方式,開展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工作。在公布開放情況上,建立大中專院校體育設施信息服務平台和體育設施節假日開放情況發布製度,及時將實現開放的大中專院校名錄(包括名稱、地址、開放時間、開放方式、管理單位、聯係方式等信息)向社會公布;在建立激勵機製上,加強開放服務的規範化建設和績效考核評價,建立群眾評價和反饋機製,推動大中專院校體育場館設施對外開放與群眾需求有效對接;在深化校際互動上,積極搭建大中專院校體育合作交流平台,形成體育交流互動機製。
《意見》還特別強調,要切實加強對大中專院校體育場地設施免費或低收費向社會開放工作的組織領導,充分發揮煙台市全民健身工作領導小組的組織協調作用,加大監督檢查和考核力度,對全市大中專院校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工作進行統籌規劃和協調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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